1. 承担全所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2. 承担全所各类人员岗位聘任、合同管理、考核、奖惩、调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离退休及流动人员管理工作;
3. 承担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理论培训及后备干部的管理工作;
4. 承担全所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计划生育以及其它民政事务;
5. 起草有关人事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
6. 承担全所人力资源及相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统计年报工作;
7. 承担全所人才规划和人才项目管理,其他各类人才的推荐;
8. 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