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研究所关于2021年夏季学期开学教职工返校及疫情防控的通知

来源: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1-08-13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夏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维护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夏季学期教职工安全、有序返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返校及申请、审核流程
  1.在外教职工如无特殊情况需于2021年8月16日前返校,各部门做好考勤工作。因故不能及时返校的,需提交《延迟返校申请》履行请假手续,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所领导审批同意后反馈部门和本人。因病请假的,需提供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返校教职工于返校前一天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教职工返校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初审、人事和保障办公室复审、分管疫情工作领导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准予返校。审核通过后的教职工,不允许再随意跨县区流动,按既定路线和交通方式及时返校。
  审核内容:教职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国务院防疫行程卡)、近14日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新冠疫苗接种情况、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外返校教职工或14日内有省外旅居史教职工须提供)。
  3.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新冠疫苗第一针接种(因过敏体质等特殊原因无法接种的除外)的教职工,以及正在发热或有咳嗽、乏力、腹泻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暂不允许返校。
  二、返校途中健康防护
  教职工返校途中应尽量选择乘坐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旅途中转;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症状,应主动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要及时向旅途相关管理人员、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
  三、教职工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1.全体教职工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开杨凌的须严格履行外出审批等请假手续。
  2.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实行体温检测晨午检制度,如出现体温≥37.3°C,或者出现乏力、腹泻、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就医,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时向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
  3.优化各类会议及活动举行方式,教职工不得私自组织线下聚集性会议或活动,确需举办的,需根据会议或活动类别提出申请,相应管理部门报所领导按学校相关通知要求严格把关。
  4.主动落实防控措施,避免聚集,避免校外就餐,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保持良好的个人和环境卫生,坚持在室内及人员密集场所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等防控要求。
  5.外地返校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分类管理:
  (1)对来校返校入境人员,实施21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及“点对点”闭环转运措施。
  (2)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来校返校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的措施,开展2次核酸检测。
  (3)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校返校人员,落实居家隔离14天的措施,开展2次核酸检测。
  (4)对重点边境城市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来校返校人员,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14天健康监测。
  (5)已返校人员应随时密切关注国内风险地区清单,如既往旅居地如变为中高风险地区,且本人在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该地区旅居史(含在该地区转乘)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以及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报告,按照以上人员管控要求分类管理。
  四、其他要求和说明
  1.拟返校教职工须按照要求提供最新的返校审核材料,因提供材料有失真实性、瞒报漏报重要疫情防控信息、未经审批私自返校,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教职工,我所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严肃处理并上报学校。
  2.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须积极配合,主动向部门和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汇报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信息。对有意隐瞒、不及时上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密接史、找他人代替健康打卡,以及本人出现发热、腹泻、咳嗽、呕吐等异常情况不主动报告等干扰所里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工和相关负责人,我所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3.我所管理的博士后、各部门非事业编制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按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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