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校园废旧车辆的通知

来源: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21-09-08

  全体师生:

  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美化园区环境,学校决定对公共区域的废旧闲置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以下简称废旧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我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废旧车辆的认定

  废旧车辆是指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内的无人使用、车身残破、锈蚀严重、落满灰尘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

  二、清理时间及流程

  1.9月10日前,师生自行清理维护各自自行车、电动车、 摩托车,规范停放,防止被误清理。

  2.9月11日—9月15 日,人事和保障办配合校卫队对我所园区内废旧车辆进行统一清理,集中存放。我所东区废旧车辆停放处:重点实验室西楼(原小楼)西、图书馆北侧非机动车停放点东侧区域;我所西区废旧车辆停放处:食品加工车间西侧楼后。

  3.9月11日—10月30日,被误清理的废旧车辆的车主,持个人有效证件、购买车辆发票或车辆信息证明,到校卫队认领被误清理的自行车。

  4.11月1日起,学校集中处理废旧车辆。

  三、有关说明和要求

  1.校卫队负责管辖园区公共区域内废旧车辆的清理工作。

  2.楼宇管理人员要配合校卫队做好楼道内废旧车辆的清理工作。

  3.全体师生配合做好清理废旧车辆的清理工作,特别注意请勿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设备1米线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否则将被列入清理。

  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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