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研究生会是中心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由中心研究生选举产生,代表全体研究生的共同权益,接受中心及研究生部的领导和全体研究生的监督。
第二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中心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发扬黄土精神,为水土保持事业、构建山川秀美的大西北而奋斗。
第二章 宗旨和任务
第三条:研究生会的宗旨是坚持以培养满足国家需要的高科技人才为根本,促进中心研究生继承和发扬本所老一辈科学家的优良传统,弘扬黄土精神,全心全意为中心研究生服务。
第四条: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适应新时代发展变化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研究生适时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升全体研究生的爱国、爱院、爱所情怀,创造良好的科研学习生活环境。
第五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代表和维护全体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沟通所内相关部门和研究生之间的联系,积极参与所内民主管理和民主建设,配合所有关部门解决研究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协助所内相关部门进行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引导广大研究生同学参加实践、增强才干,积极投身水保事业和祖国的各项建设。组织全体研究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努力营造一种浓厚的学术氛围,促进我中心研究生和老一辈科学家及其他学科科学家之间的交流,优化知识结构,引导广大同学树立科研意识,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掌握过硬的科学文化知识。
第八条:维护中心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扬我中心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所风、学风,树立我中心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第九条:加强与兄弟院所研究生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增进相互间的了解、交流、合作和友谊。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第十条:研究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各部门由下到上逐级负责。根据中国科学院的工作重点,研究生会围绕研究所、研究生部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对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进行集体决策,并组织实施。各部之间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十一条:研究生下设主席、副主席、学术生活部、组织宣传部、体育部、文艺部等部门。研究生会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换届。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每年3月由中心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在研究生大会上,由研究生会主席及各部门总结任期的工作。
第十二条:研究生会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主席
在研究生部指导下,代表研究生会主持全面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对研究生会全面负责,主持研究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中心相关部门汇报工作。代表研究生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研究生会自身建设;负责检查、督促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的实施和总结。
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受主席委托可以行使主席部分职权;协助主席做好研究生会的自身建设;依照分工管理所辖部门的工作。
学术生活部
开展各种学术研究、举办各类讲座等活动,提高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活跃学术气氛;开展本中心研究生间的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增进合作,加深友谊;
配合中心举办各种学术活动,做好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本中心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倡导文明整洁的宿舍文化;积极向上级领导反映本中心研究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
组织宣传部
协助中心党委、研究生支部及研究生部做好各种组织及宣传活动;重点做好研究生内部的组织与宣传工作;发布研究生会新闻;负责研究生会会议的通知、记录;组织研究生会内部的组织活动;负责所内学生各项集体活动的宣传及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
文娱部
组织本中心研究生参加社会各界组织的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本中心内部的文艺活动和联谊活动。
体育部
配合中心研究生部开展同社会各界的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在中心内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体育活动;为本中心研究生参加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提供保障,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水保中心研究生会会费由研究生部提供,并接受社会各界的赞助与支持;
第十四条:各部门组织活动所需资金,需经研究生会各部门负责人讨论,报研究生部研究审定;
第十五条:一切活动所需资金需详细备案,以供有关部门及研究生个人审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生会。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00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