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研究所创新引导基金项目征集(第一期)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4-22

  为落实“十四五”时期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目标,激发我所科技人员创新活力,我所设立“创新引导基金项目”,现面科研人员征集2021年第一期项目申请,欢迎申报。

  一、选题学科方向
  主要围绕土壤侵蚀、水土保持、土壤学、生态学、旱地农业、旱区节水等我所目前核心学科和学科方向选题,其他与以上方向密切相关的选题也可以考虑。
  二、选题的科学属性
  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的四类科学问题属性进行申报。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具体内容,请参考国际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解释。
  申报只能填写一类主题,如有跨学科或多种创新属性的,请申请人根据特点选择其一,多选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报要求
  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创新引导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1年5月21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签名申请书2份到科技办(电子版请发刘芳老师:keyanban@ms.iswc.ac.cn)。
  四、评选和支持办法
  本着“问题优先、申请简明、同行评议、及时支持”的原则,所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方向,在全国选择2-3名同领域专家对申请书评价,选择有创新价值的项目进行资助。
  为了避免与同行专家已经形成但尚未发表的学术思想的撞车,同行专家在接受评审前,需要根据项目名称和关键词判断是否评审,如果评审,需要填写“水土保持研究所创新引导基金项目专家同意参评表”(附件2)。
  项目评价包括新颖性与可行性,其中新颖性和可行性均分为分A(优)、B(良)、C(中)、D(一般)四等;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
  每个项目经费额度为5-10万元,执行时间周期为6-12个月。2021年计划资助不超过15个项目,具体额度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
  项目成果侧重对科学问题的创新性认识的快速和综合表达,强调基于科学事实的思辨和具体实现的路径与突破设想,不把问题研究的具体结果作为明确要求。成果可以是科技论文、项目申请书、调研报告、建议书或专利等形式。
  五、项目结题验收
  在项目完成前1个月内,由科技办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项目负责人需要提交“水土保持研究所创新引导基金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附件3)并汇报项目进展,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和执行情况对项目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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