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2-13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水土保持研究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师德师风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22年全体在册在岗教师(包括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科研推广型教师)和全职博士后。
  (二)考核方式
  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
  (三)考核内容
  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从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业务素质和仁爱之心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师德师风考核”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全职博士后线下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2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附件1),确认无误后打印提交。
  2.部门考核。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提交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3.单位审议公示。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4.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级
  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各部门教师和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最多评优指标见附件12。
  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22年全体在册在岗教职工、全职博士后和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进行考核。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参考管理岗位考核要求进行。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教职工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
  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线下填写《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2022年度考核表》(附件10),确认无误后打印提交。
  2.部门考核。部门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提交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3.单位审议公示。所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审议确定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人事处审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5.组织谈话。所党政主要领导对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进行组织谈话。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各部门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校外挂职和全职博士后人数)的13%以内。其中,各部门在职职工和全职博士后年度考核最多评优指标等见附件1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5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1.部门考评总结:12月15日上午11:00前,各部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及2-3名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召集本部门职工进行考核及评议,填写书面意见。根据个人述职,在民主评议或投票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考核等级。
  2.材料报送:12月15日上午11:00前,各部门按要求将初步考核结果以及下列材料报所人事和保障办公室。
  纸质版材料,A4双面打印,1份。
  (1)部门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包括考核小组成员名单、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各类考核等次人数等。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2022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按职工号先后顺序整理)。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按职工号先后顺序整理;人事代理人员单独汇总整理)。
  (4)《2022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附件7)。
  (5)《2022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附件8)。
  (6)《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2022年度考核表》(附件10)。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njingweisoil2008@163.com。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9)。
  (3)《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2022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1)。
  四、有关情况说明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自2022年起实施,各单位在学校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开展考核工作。 
  2.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各单位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
  3.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4.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 
  5.特殊情况考核等次的确定,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1〕384号 )执行,其中: 
  (1)公派出国、进修访学等6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单位填写《2022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6个月及以上的,由单位填写《2022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3)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职工,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工作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结果。
  (4)承担援派任务及校外挂职的教职工,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结果。
  (5)经学校批准派出培训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依据培训或借调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6.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执行。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号)执行。 
  7.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各部门须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8.全职博士后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参照教师考核要求执行,并在合作指导教师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水土保持研究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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